事件背景

8月16日,在上海至成都西的K1156次列车上,3名旅客实名制购买了6号车厢005号、006号、007号三个硬座席位。其中2名旅客检票乘车并就座,将零食放置在由1名未检票乘车旅客购票的006号空闲席位上。途中,一名持无座席号车票的旅客请求在006号席位就座并寻求列车员协调,列车员在核实情况后建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核心进展与法律界定

8月21日,国铁成都局发布情况说明,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等法律法规界定:旅客购票后未检票上车,视为不行使本次列车运行区段内的席位使用权;基于合同相对性原理和铁路旅客运输规则,该席位不能由第三方占用和处置。若有特殊需求,应向列车工作人员报备,由工作人员现场协调处置。

该说明引发舆论争议。部分网友认为车票是消费权益,购票人有权自由支配座位;另一部分网友则认为火车座位属于公共交通资源,闲置座位应重新分配给无座或补票乘客。

国铁集团进一步回应

国铁集团企法部合规管理处处长焦德贵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交通运输部《铁路旅客运输规程》、《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办法》及国铁集团铁路旅客运输规则,旅客因自身原因未检票乘车,视为不行使席位使用权利。

焦德贵进一步解释,过去没赶上车的旅客车票会作废,而现在未检票乘车的旅客可享受免费改签当日24时前车次车票等权利,因此不再享有自由支配原座位的权利。他认为,如果支持购票人支配座位,理论上旅客购买一张票可同时享受空闲席位和改签车票两项权利,这会导致公共资源浪费并形成负面示范效应,可能引发更多一人购买多张车票占座的不合理行为。

特殊需求购票安排

针对旅客是否可以购买多于乘车人数车票的问题,国铁集团客运部客运管理处处长郑铎表示,旅客如因自身疾病或陪护病人等特殊需求,可以购买多于实际乘车人数的车票乘车。例如,2人出行时,若一人陪伴一名病人需要3张车票的空间以便于病人,则可如此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