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朔提出“字节时间”观点
10月26日,媒体人秦朔发表文章《可怕的红果与中国互联网的字节时间》。秦朔在文中引用野村证券报告及QuestMobile的数据指出,今年7月,抖音在中国移动互联网Top50 App总时长中占比为19.4%,首次超过微信的18.8%;整个字节系占比为40.9%,而腾讯系回落至29.1%。此外,红果免费短剧的日活跃用户(DAU)达到1.68亿,同比增长107%,超过了腾讯视频、爱奇艺、优酷、芒果TV四大长视频平台的总和(约1.55亿,未去重)。数据还显示,红果的人均单日使用时长达到125分钟,超过了抖音和微信。据此,秦朔提出中国互联网是否正在从“腾讯时间”走向“字节时间”。
抖音集团副总裁李亮予以否认
针对上述观点,抖音集团副总裁李亮发文回应,认为“中国互联网的字节时间”这一定性“极不严谨,纯属瞎扯”。李亮认为,互联网竞争激烈,没有哪家公司能成为“中国互联网的xx时间”。他分析称,只有具备关系链护城河的即时通讯产品市场格局相对稳定,而短剧、短视频属于充分竞争行业,市场格局变动快,没有谁能稳居第一。李亮进一步指出,真实情况是腾讯短剧、短视频的增速远远超过抖音和红果。此外,李亮还否认了红果短剧年收入400亿的说法。
双方就数据定性产生争议
在李亮回应后,秦朔在朋友圈进一步表示,根据野村证券援引QuestMobile的数据,2026年8月中国移动互联网使用时长Top50 App中,字节系占41.8%,腾讯系占28.6%,两者差距约13.2个百分点,认为“字节时间”是对这一事实的概括。与此同时,吴晓波频道也发文称中国互联网已进入“字节时间”。
分析认为,秦朔引用的数据统计口径为Top50 App的移动端时长,并未涵盖Top50之外的长尾应用、微信小程序及PC端微信等。虽然红果在用户主动消费内容的窄口径中表现显著,但从法律层面看,41.8%的占比距离《反垄断法》中二分之一的市场支配地位推定标准仍有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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