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就加强汽车产品创新设计管理征求意见

10月1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汽车产品创新设计和研发测试验证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此次管理工作的目标是进一步提升汽车产品的安全性能,推动汽车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表示,该征求意见稿主要针对部分生产企业存在跟风推出新产品、测试验证不充分等问题提出了多方面要求。

创新设计准入管理要求

在创新设计准入管理方面,通知明确了以下时间节点与要求:

  • 新申报产品:自2027年1月1日起,涉及创新设计的新申报产品需增加填报创新设计技术参数,并依据《汽车产品创新设计技术指南》加强安全环保评估。若未按要求进行测试验证、验证不充分或提供虚假材料,将不予公告。
  • 已公告产品:已取得公告的产品需在2027年7月1日前补充报送相关验证材料及技术参数。对于逾期且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应停止生产并实施召回。

此外,通知明确提出,汽车禁止配备全隐藏式门把手,且不得采用折叠显示屏、柔性显示屏。所有相关创新设计必须经过充分的测试验证,以确保安全可靠。

研发测试验证标准

针对研发测试验证,通知要求新申报产品必须按照《汽车产品研发测试验证技术规范》完成多项测试验证,具体涵盖:

  • 综合可靠性与耐久性
  • 结构可靠性
  • 软件功能可靠性
  • 环境适应性
  • 采暖与制冷
  • 防护性能与密封性

在具体验证指标上,通知规定环境适应性验证周期不得少于1年,可靠性验证试验里程不得低于30000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