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贷新规正式实施,息费进入“明码标价”时代
2026年8月1日,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与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正式施行。该规定要求所有放贷主体,包括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信托公司及小额贷款公司,在与借款人签约前必须展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业内称为“贷款明白纸”)。
根据新规,明示表需一次性列明贷款本金金额、各项息费项目的收取方式、标准及收取主体。涵盖范围包括贷款利息、分期费用、增信服务费等正常履约成本,以及逾期罚息、挪用罚息等违约情形下的或有成本。所有项目必须统一按内部收益率(IRR)口径折算为年化水平。
在操作流程上,新规设定了严格要求:线下办理贷款时,借款人必须在明示表上签字确认;线上办理时,则需通过弹窗方式展示并设置强制阅读时间,确认后方可继续。
六大国有银行公示融资成本上限
随着新规落地,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和邮储银行在内的六大国有银行于7月31日集体公示了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上限。
- 工、农、中、建四家银行:个人消费贷款(不含信用卡贷款)和个人经营贷款的年化利率上限均为6%;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五年期(含)以下上限为1年期LPR+0.5%,五年期以上上限为5年期以上LPR+0.5%。
- 交通银行与邮储银行:个人消费贷和个人经营贷的年化利率上限为12%;住房按揭贷款利率上限与上述四大行一致。
上述银行均提示,公示数值为正常履约状态下的最高值,具体办理利率以借款合同约定为准。
整治行业乱象与消费者注意事项
此次新规旨在解决个人贷款市场中存在的“低息引流、隐性收费”及捆绑销售等问题。数据显示,2025年1月至2026年7月底,“贷款隐形收费”等相关投诉近5万条。
新规明确,除已明示的成本项目外,贷款人及其合作机构不得再收取任何其他与贷款相关的息费。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在签署明示表时应重点关注以下事项:
- 核对费用:务必逐项核对各项费用,任何表外收费或强制捆绑会员、保险、理财产品等行为均属违规。
- 关注或有成本:留意违约或挪用贷款时可能产生的惩罚性成本。
- 理性借贷:审慎评估自身还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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