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河里捞出春秋编钟卖30万获刑5年
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文物局于10月10日发布典型案例,其中广西柳城县男子唐某生因倒卖二级文物“春秋蝉纹铜甬钟”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唐某生于2011年在河道捞沙时拾得该编钟并藏匿,2013年以30万元出售。法院认定其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构成倒卖文物罪,并追缴违法所得30万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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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文物局于10月10日发布典型案例,其中广西柳城县男子唐某生因倒卖二级文物“春秋蝉纹铜甬钟”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唐某生于2011年在河道捞沙时拾得该编钟并藏匿,2013年以30万元出售。法院认定其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构成倒卖文物罪,并追缴违法所得30万元上缴国库。
10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文物局发布依法惩治文物犯罪典型案例。其中,被告人余某才因痴迷盗墓小说自学技术,于2023年在湖北省枣阳市盗掘两座东周古墓葬,盗得包括铜壶在内的22件三级以上文物及1件春秋时期文物。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于2026年3月9日判处其盗掘古墓葬罪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
10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文物局发布了6个惩治文物犯罪的典型案例,旨在通过司法裁判规范引领,打击并防范文物犯罪。案例涵盖了故意损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以及组织盗掘古墓葬等行为,明确了包括在自家宅基地下挖掘古墓葬在内的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