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概况与直接原因
2025年12月9日,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丹凤路的一栋自建房发生火灾。此次火灾过火面积为150平方米,造成1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为40.63万元人民币。
经调查,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建筑首层裕丰五金电器店会客区内点燃的蚊香棒引燃了周边可燃物。随后,室内存放的锂离子电池在高温作用下发生热失控爆炸飞溅,进而引发罐装聚氨酯泡沫填缝剂、卡式炉用瓶装丁烷气罐、自动喷漆及除锈剂等危险物品爆燃,导致火势快速蔓延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责任认定与调查结果
调查查明,该事故涉及多个层面的管理缺失与履职不到位:
- 企业层面:峡山裕丰五金电器店安全管理缺失,未建立相关安全管理制度,且未依法保障安全生产条件。
- 评估机构:广东建筑消防设施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在开展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实地评估时,评估过程层层失守,报告整体严重失真。
- 政府部门:汕头市及潮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能主动全面查处未经施工许可的违法建设行为,监督指导缺位且巡查力度不足;汕头市消防救援支队与潮南区消防救援大队在“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中表现不力,对第三方评估结果审核不严;此外,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南分局、潮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潮南区商务局在违法建设治理及隐患整治等工作中督促指导不到位。
- 党委政府:汕头市、潮南区党委政府未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属地责任,未能有效推动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任务。
处理措施与后续整改
针对上述责任,广东建筑消防设施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于调查中发现的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公职人员的履职问题线索,已移交纪委监委依法依规处理。
事故调查组提出了八项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包括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各方责任、开展自建房全链条攻坚、完善现代消防治理体系、系统整治重点领域风险、提升精准火灾防控水平、增强应急救援实战能力以及筑牢群防群治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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