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大幅提升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通知,宣布对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优化调整。根据新政,购房家庭中1人为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购买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二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若夫妻双方均为缴存人,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为240万元,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为200万元。

在上述基础上,符合特定条件的贷款额度可进一步上浮:

  • 城六区户籍居民家庭在城六区外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可上浮20万元;
  • 购买住房符合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支持政策的,最高可上浮40万元;
  • 北京市户籍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购买住房的,可上浮40万元。

若同时符合多项上浮条件,额度可叠加上浮。购房家庭中1人为缴存人的最高上浮60万元,夫妻双方均为缴存人的最高上浮100万元。据此计算,双缴存职工家庭在叠加各项上浮政策后,首套房公积金最高可贷款340万元。

认定标准优化与便民举措

新政在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方面进行了优化。对于在北京市无住房或仅有1套住房的北京市缴存人家庭,若当前已结清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在再次购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在交易流程方面,新政开展了存量房“带押过户”业务。在存量房交易中,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买方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用于清偿卖方所售房产尚未结清的原有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

此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情形有所增加。居民家庭可凭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开具的房屋装修装饰增值税发票,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北京市自住住房装修。提取额度不超过发票金额的50%,且最高不超过25万元。同一产权人就同一住房再次申请装修提取,需距上次提取满10年。

新旧政策衔接安排

该政策自2026年8月8日起正式施行。对于2026年8月8日(不含)前已受理且尚未发放的公积金贷款,职工可自主选择按原政策或调整后的新政策执行。选择按新政策执行的职工,需撤销或调整原申请并补充提交新政策要求的材料,审核时效将重新计算。2026年8月8日(含)后受理的贷款申请统一执行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