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欠缴社保处罚新规将施行
《全国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6年版)》将于11月1日施行,社保缴费违法行为首次被纳入全国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体系。新规明确,用人单位欠缴社保最高可处以三倍罚款,且与员工签订的“自愿放弃社保协议”不具备法律效力。此次出台基准旨在统一全国执法尺度,杜绝同案不同罚,并进一步保障职工的社会保障权益。
热搜汇
共 2 条相关内容
《全国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6年版)》将于11月1日施行,社保缴费违法行为首次被纳入全国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体系。新规明确,用人单位欠缴社保最高可处以三倍罚款,且与员工签订的“自愿放弃社保协议”不具备法律效力。此次出台基准旨在统一全国执法尺度,杜绝同案不同罚,并进一步保障职工的社会保障权益。
11月1日起,《全国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6年版)》开始施行,社保缴费违法行为首次被纳入全国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体系。该《基准》明确,用人单位欠缴社保最高可被处以三倍罚款,且所谓的“自愿放弃社保协议”被认定为无效。此举旨在统一全国执法尺度,防止同案不同罚,并更好地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