捉奸后收费改判无罪当事人申请国赔
山东淄博男子路某某因捉奸收取情夫2.5万元补偿金被判敲诈勒索,在经历一审、二审维持原判后,于2024年10月被淄博中院再审改判无罪。10月8日,路某某向淄博市中院申请国家赔偿共计423万余元,涵盖人身自由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其父亲的医疗费与死亡赔偿金等。同时,路某某要求公开登报消除影响并追究原办案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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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男子路某某因捉奸收取情夫2.5万元补偿金被判敲诈勒索,在经历一审、二审维持原判后,于2024年10月被淄博中院再审改判无罪。10月8日,路某某向淄博市中院申请国家赔偿共计423万余元,涵盖人身自由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其父亲的医疗费与死亡赔偿金等。同时,路某某要求公开登报消除影响并追究原办案人员责任。
山东淄博男子路某某因在捉奸后收取对方2.5万元补偿被判敲诈勒索罪,后经再审于2024年10月8日被改判无罪。2026年10月8日,路某某正式提交国家赔偿申请,申请金额共计423万余元。路某某除要求经济赔偿外,还要求相关法院公开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并对原办案司法人员启动追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