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小学春秋假具体安排

10月9日晚间,深圳市教育局通过官微发布《关于全市中小学春秋假的安排》。根据通知,2026—2027学年的秋假时间为2026年11月17日(星期二)至11月20日(星期五),春假时间为2027年4月1日(星期四)至4月2日(星期五)。此次安排明确后续不再进行调休。

在执行范围方面,深圳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学校)将统一实施春秋假,幼儿园参照执行。对于高中阶段学校,则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

全国及广东省内推广情况

中小学春秋假的推广在过去一年中节奏加快。今年,“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推广中小学春秋假”已被写入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浙江、江苏、四川、河北、安徽等省份在全省范围内推行该制度。其中,浙江省是全国首个在全省推行中小学春秋假制度的省份,覆盖学生超过600万人。

在广东省内,佛山作为全省首个全市试点城市,其2025年11月12日至14日安排了秋假,今年春假则安排在4月2日至3日。清远市也宣布从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起试行春秋假,秋假定在2026年11月18日至20日,春假计划时长为2—3天。此外,云浮市义务教育学校的秋假安排在2026年11月9日至10日。

制度意义与实践导向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交通大学教授陆铭认为,春秋假的推广具有三层意义:在宏观层面有助于激发服务消费并培育经济增长点;在个体层面为家庭团聚和出行提供时间,提升生活满意度与幸福感;在教育层面则能为学习节奏加快的中小学生提供“喘息”空间,帮助其调整状态。

陆铭披露的数据显示,浙江在秋假期间,同城餐饮、休闲娱乐消费同比增长约9%,外出旅游消费同比增长约88%。

针对此次放假,深圳多所学校同步发文,倡导家长引导孩子开展户外锻炼、自然观察等实践活动,旨在突出实践育人导向,让学生在放松身心的同时有所收获,并提醒注意假期活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