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背景

2026年3至4月,就读于广东金融学院的大一学生胡栋诚预订了海南航空从深圳飞往呼和浩特的航班。原计划起飞时间为7时40分,但胡栋诚在起飞前收到通知,航班起飞时间被提前10分钟至7时30分,登机截止时间同步前移。胡栋诚表示,这导致其原定的搭乘首班地铁前往机场的方案失效,极易出现误机情况。

针对该变动,胡栋诚向海航提出免费办理机票退改签,或由航司承担机场周边临时住宿或打车费用的诉求,但均被拒绝。海航工作人员依据其《国内运输总条件》解释,仅在航班提前超过15分钟时才被视为不正常航班,旅客方可享受免费变更机票权益。

核心进展与法律诉讼

在民航调解无果后,胡栋诚于2026年3月27日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其诉讼请求包括:要求海航赔偿因航班调整产生的103.84元住宿费,承担本次诉讼全部费用,并确认“提前15分钟方可免责”的格式条款无效。

为支撑诉求,胡栋诚整理了27份证据材料,通过对比国航、东航、南航等多家主流航司规则,论证海航设置15分钟门槛涉嫌不合理免除自身违约责任且违背公平原则。在案件进入调解阶段时,海航起初仅同意赔付住宿费,但在胡栋诚坚持要求修改规则后,海航于5月底承诺将在7月30日前修订运输总条件。

相关措施与结果

2026年7月10日,海南航空正式更新并生效新版《国内运输总条件》。新版规则删除了“航班提前超过15分钟”的限制,规定只要航司单方面提前航班,旅客均可申请免费退改签。7月17日,海航向胡栋诚确认条款修改完成。

胡栋诚表示,此次维权过程中他支付了50元诉讼费,并与同学撰写了万字辩词、开展模拟庭审,熟悉了民事诉讼全流程。该案件也被认定为社会实践以获得学分。胡栋诚在接受采访时称,此次经历可以用“赢麻了”三个字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