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及施行时间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该《决定》共包含20条内容,将于2026年9月20日起正式施行。
核心修订内容
- 拓宽提取和使用范围: 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时,不再设置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门槛限制。同时,新增了装修自住住房、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住房消费情形等可提取公积金的情况。此外,明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将资金用于购买政策性金融债,以拓宽投资运用渠道。
- 提升管理服务效能: 规定将简化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手续,缩短贷款申请的审查时限。同时,推动住房公积金缴存记录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互信互认,旨在提高转移接续、异地贷款等业务的办理效率。
- 强化风险防控: 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公积金领域公共信用信息,管理中心建立信用记录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针对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违法提取或贷款的行为,规定了明确的法律责任。
- 扩大制度覆盖面: 明确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
相关背景与专家分析
根据《全国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住房公积金实缴人数为1.76亿人,缴存余额达10.9万亿元。此次修订将提取情形由原先的6种拓展至9种,包括支付房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装修自住住房、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住房消费情形。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认为,提取范围的扩大反映了政策思路从支持增量市场转向统筹支持增量与存量市场的转变。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支持装修提取可降低居民消费门槛,激活存量房装修积极性,并带动相关上下游需求,有助于促消费、扩内需和稳就业。关于投资政策性金融债,李宇嘉认为此举旨在提高增值收益,以满足公租房运维及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等公共支出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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