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背景与起因
近日,有网友在网络发布视频及贴文称,在杭州滨江区一公寓电梯内遭到一名40多岁男邻居的猥亵与殴打。该女子称对方故意用身体蹭撞、挤压并将其推倒在地。
根据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区分局8月25日的通报,此次事件实为邻里纠纷。2026年6月6日18时59分,王某某(女,24岁)在朋友高某某(女,25岁)家门口聊天时,其宠物狗跑至李某某(男,40岁)家门口,李某某用脚驱赶宠物狗导致双方发生口角。争吵过程中,李某某用手指向王某某面部,王某某及随后赶到的高某某分别拍打李某某手部,导致李某某手臂和手指轻微抓伤。
此外,警方查明,2026年4月14日,李某某曾因王某某的宠物狗在其家门口撒尿导致快递损毁提起民事诉讼,该案目前正在审理中。
警方调查与认定
2026年6月6日19时03分,李某某报警称在小区楼道内与邻居发生纠纷并打架。警方在19时08分到达现场,将李某某、王某某及高某某带回所内处理,三人于次日13时30分许离所。
通过调取全量监控视频,警方查明在李某某报警后,王某某两次尝试乘电梯离开,均被李某某以身体阻拦。在此过程中,高某某在旁拍摄视频并怂恿王某某倒地。
处理结果与后续安排
针对此次纠纷,公安机关采取了以下处理措施:
- 调解情况:公安机关依法组织双方调解,但因赔偿数额存在分歧,未能成功调解。
- 行政处罚认定:王某某和高某某因拍打李某某手部以阻止其辱骂及阻拦离开,警方决定不予行政处罚。李某某因用背部阻挡王某某离开,警方同样决定不予行政处罚。
- 虚构事实认定:警方明确指出,王某某控告李某某殴打并猥亵的说法与事实不符。
由于王某某在网络上发布了与事实不符的信息,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已依法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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