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制度功能性升级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该决定自2026年9月20日起施行。《决定》对原条例作出了20处修改,被视为中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一次重要功能性升级。制度定位从过去的购房融资工具,转向覆盖居民“购、租、修、养”全居住生命周期的综合性住房保障与消费支持平台。

提取场景拓宽与覆盖面扩大

在提取情形方面,《决定》将可提取公积金的情形由原有的6种拓展为9种。具体包括:

  • 支付房租(且不再设置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门槛);
  •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 装修自住住房;
  • 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
  • 离休、退休;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 出境定居;
  • 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住房消费情形。

在覆盖群体方面,《决定》将制度覆盖面扩大至灵活就业群体。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缴存并享受低息贷款等政策支持,具体办法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

管理效能提升与资金运用

为提升办理效率,《决定》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记录实现全国互信互认,旨在简化提取手续并缩短贷款申请审查时限。在申请流程上,管理中心在受理后3日内将作出准予或不准提取的决定。

在资金运用方面,《决定》提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将资金用于购买政策性金融债。同时,公积金增值收益的使用范围进一步拓展至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筹集和运维等住房领域相关公共支出。

背景与现状

据官方披露,截至2024年末,中国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总额逾32.79万亿元,缴存余额超10.92万亿元(另有来源表述余额为10.93万亿元)。中指研究院监测显示,截至2026年8月17日,年内全国各地已出台约400条公积金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