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背景与冲突经过

2023年4月1日6时许,陕西西咸新区钓台街道办事处资村发生一起强拆冲突。因当地开发文旅项目对部分房屋实施征收拆迁,但征收方与房主张三报未能达成补偿协议。当天,程某某、郑某某、寇某某纠集十多名人员,在没有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持防暴盾、防暴叉、橡胶棍等器械强行闯入张恒及其父亲张三报的住宅实施强拆,并试图将两人带离。

在冲突过程中,张恒父子持自制长矛与强拆人员对峙。张恒持自制长矛捅刺强拆人员石某,导致其胸腹腰部多处刺伤,左肺、左侧肺动脉及肠系膜破裂,当场死亡。

司法审理过程

案发次日,张恒及其父亲张三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警方刑拘。张恒于2023年9月1日被逮捕,罪名为故意伤害(致死)罪。在随后的审理中,公诉机关认为张恒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认定其属于防卫过当。

针对此指控,北京隽永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敬辉、顾夕成为张恒进行了无罪辩护。辩方指出,公诉机关的主要证据源于利益对立的强拆人员证言,且证据显示导致石某死亡的凶器长矛尖端上未检出人血,而另一把尖刀已丢失,导致死亡凶器尚不明确。

在相关责任追究方面,咸阳秦都区法院于2025年1月21日对十名强拆人员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案作出判决,十名被告人均认罪认罚,被判处缓刑至有期徒刑二年。

最终判决结果

2026年5月25日,被羁押两年九个多月的张恒被咸阳秦都区法院取保候审。

2026年8月7日,法院作出判决,认定张恒在面对持械非法闯入住宅的侵害时,其反击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宣判其无罪,并一并驳回了死者家属的全部民事索赔。该一审判决于2026年8月18日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