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背景
李维志为偿还母亲治病欠下的20万元债务,在昆明从事装修及人造石英石台面安装工作。据报道,相关公司未提供培训及防护用品,导致其长期吸入粉尘。2023年7月,李维志被诊断为尘肺病三期,丧失劳动能力,每日需吸氧至少三次。由于公司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且未缴纳社保,其多次申请工伤赔偿均被驳回。
核心进展与处罚争议
2025年6月,李维志向昆明市五华区卫健局举报公司转移职业病危害作业并违反《职业病防治法》。随后,该公司被处罚21万元。然而,在公司受罚数月后,李维志本人收到当地卫健局开出的5万元罚单,处罚理由为其“在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下接受了具有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针对此次处罚,部分律师认为该决定不合理。观点指出,法条规制的“个人”应指向包工头或承包商等经营者,而非仅出卖劳动力的普通务工者。此外,卫健局被指使用同一套举报材料,既证明公司违法转移作业,又证明李维志违法承接作业。
处理结果与后续安排
在多家媒体集中报道后,昆明卫健局于9月18日作出撤销行政处罚的决定。李维志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收到撤销决定书后心情平静。
尽管罚单已撤销,但李维志表示这并非终点。由于此前始终未取得职业病诊断,尽管医院临床诊断为尘肺三期,但他仍无法被认定为法律意义上的职业病病人,导致无法获得工伤赔偿。目前,李维志已向云南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以推动职业病诊断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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