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患尘肺病举报公司,却因在不具备防护条件下接受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反被罚 5 万,卫健局此举合理吗? 昆明男子李维志因举报公司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导致公司被罚21万元,随后其本人却被当地卫健局以“在不具备防护条件下接受危害作业”为由罚款5万元。在多家媒体报道后,昆明卫健局于9月18日撤销了该处罚。目前,李维志已向云南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旨在获取职业病诊断以寻求工伤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