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发布汽车创新设计管理征求意见稿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于10日公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汽车产品创新设计和研发测试验证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此次发布的核心目的在于进一步提升汽车产品的安全技术性能,指导生产企业加强安全评估与研发测试验证,守牢安全底线,从而推动汽车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此次管理措施的背景是,近年来我国汽车产业技术创新活跃,产品迭代速度加快,虽然丰富了消费者选择并提升了功能性能,但也出现了部分生产企业跟风推出新产品且测试验证不充分的问题,增加了车辆产品的安全环保风险。
明确禁止全隐藏式门把手及特定显示屏
在创新设计准入管理方面,该《征求意见稿》对多类热门配置提出了系统性的准入要求。其中明确规定,禁止配备全隐藏式门把手,且不得采用折叠显示屏、柔性显示屏。通知要求相关创新设计必须经过充分的测试验证,以确保安全可靠。
此外,《汽车产品创新设计技术指南》还围绕大角度座椅、旋转座椅、新型人机交互系统、虚拟操纵件以及异形方向盘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测试验证要求。
设定准入时间节点与验证标准
针对创新设计的准入管理,通知设定了两个关键时间节点:
- 2027年1月1日起:涉及创新设计的新申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产品,企业需增加填报创新设计技术参数,并按指南加强安全环保评估,提交验证材料。若未按要求验证、验证不充分或提供虚假材料,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不予公告。
- 2027年7月1日前:已取得《公告》的产品,生产企业应当补充报送相关技术参数及验证材料。此后仍未报送且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应立即停止生产,并向市场监管总局备案召回计划,主动实施召回。
强化研发测试验证硬性门槛
在研发测试验证方面,新申报产品需按照《汽车产品研发测试验证技术规范》完成多项测试,包括结构可靠性、软件功能可靠性、综合可靠性与耐久性、防护性能与密封性、采暖与制冷以及环境适应性。
其中,通知提出了具体的量化指标:环境适应性验证周期不得少于1年,可靠性验证试验不得低于30,000公里。
通过这些措施,四部门旨在将安全关口前移至准入环节,压实汽车生产企业在研发验证、营销宣传、告知义务及售后服务上的主体责任,并同步收紧CCC认证、检验检测和监督检查环节,对违规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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