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背景与起因
此次法律纠纷源于广东汕头服装个体户黄民耀注册的一枚四瓣花图形商标。路易威登马利蒂(LV)认为该图案与其第1106237号四叶花卉商标构成近似,遂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将其宣告无效。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审查后认定,两款商标在花瓣轮廓、线条走向及整体构图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普通消费者不易混淆,因此裁定维持该商标注册。
核心进展与法院裁定
LV因不服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维持裁定,于2026年7月16日将国家知识产权局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据报道,这已是LV第6次提起此类同类诉讼。
2026年8月20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驳回了LV的全部诉讼请求。法院审理查明,涉案的四瓣花卉图案原型源自我国千年的宝相花和柿蒂纹,其中几何结构可追溯至柿蒂纹,且在北宋《营造法式》中有明确记载。法院认定,宝相花、柿蒂纹、回纹、万字纹及缠枝纹等均属于流传千年的中国传统纹样,已进入公有领域,属于全民共享的公共文化资源,任何品牌都无权对其进行独占垄断。
法院同时明确了品牌标识的边界:LV受保护的范围仅限于“LV字母+四叶花”的完整老花组合标识,而单纯的四叶花基础图案不具备独立的品牌独占属性。
相关案例与后续影响
在本次裁定之前,LV与茉莉奶白的商标侵权案曾引发广泛关注。7月2日,苏州市中院一审认定深圳市茉莉奶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侵害LV 7件四叶花卉图形注册商标专用权,判决其赔偿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维权合理开支30万元,合计1030万元。此外,茉莉奶白还需在官网及微博、抖音、小红书等社交平台首页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茉莉奶白创始人张伯丞对此表示将提起上诉。
此外,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商标检索显示,茉莉奶白申请的相关四叶花卉图形商标目前处于“无效”或“驳回复审”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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