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案一审判决结果
10月13日,北京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发布消息,关于“汇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的一审判决已经下达。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北京汇源集团开封有限公司、北京汇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未获得合法授权的情况下,擅自生产销售“汇源”牌果汁,并在企业名称中超范围使用“汇源”字号,刻意制造市场主体混淆,构成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
一审判决的核心内容包括:
- 立即停止在企业名称中使用“汇源”字号;
- 全面停产停售涉案侵权产品,阻止侵权商品继续流向市场;
- 在《中国市场监管报》刊登澄清声明以消除不良影响;
- 两家企业连带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开支共计9700余万元。
此外,法院认定河北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作为北京汇源集团开封有限公司的唯一股东,因无法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身财产,需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授权终止与品牌更名
北京汇源披露,涉事企业曾为其授权代工厂。在2023年公司完成司法重整后,曾授权其代工生产“汇源”产品,但自2025年1月1日起,北京汇源已正式终止向汇源集团方面企业授予全部“汇源”商标使用授权。
据界面新闻报道,一名接近汇源集团的人士表示将会上诉。与此同时,汇源集团今年已将其新产品更名,果汁线更名为“咱家果源”,茶饮料线更名为“旭日森林”。
背景与相关纠纷
汇源的品牌分裂可追溯至2008年可口可乐拟以179.2亿港元收购汇源果汁全部已发行股份的案例。2009年3月,商务部依据《反垄断法》否决了该收购案。此后,公司面临销售网络重建周期长、上游产能大量闲置等问题,至2017年末总负债达114.02亿元,资产负债率为51%。
除商标纠纷外,北京汇源重整后的相关投资纠纷尚未判定。今年7月,汇源集团曾对北京汇源重整后的新股东诸暨市文盛汇自有资金投资有限公司索赔9.14亿元,该案件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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