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年老存折 取钱被银行告知查无此账 河南民权县农民李某因持有1999年开立的存折,在2004年打印余额为35900元后,后续取款被银行告知账户有问题。在一名已故员工陆续支付1.8万元后,剩余17900元本息被拖欠20余年。李某起诉至法院,一审判决银行支付本息,银行不服上诉,主张系统查无此账且凭证超期销毁,二审法院最终认定存折为有效债权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