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财物4364万 胡幼桃被判13年 2026年10月12日,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江西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胡幼桃受贿案。胡幼桃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经查,其在1997年至2025年间利用多项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36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