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原省长金湘军被判死缓 2026年9月8日,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山西省委原副书记、省政府原省长金湘军受贿案,以受贿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经审理查明,金湘军在2004年至2025年4月期间,利用多地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8亿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