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起居民楼禁开油烟餐饮 2026年8月15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该法典第250条明确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及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新建、改建或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项目。违规且拒不改正者将被责令关闭并处1万至10万元罚款。新规旨在通过源头管控解决餐饮油烟扰民难题,并要求在登记注册环节提前告知选址禁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