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驾撞情敌撞错人获刑13年 四川兴文县男子龚某因婚外情纠纷,在与对方丈夫电话争吵后,酒后驾车意图撞击对方,却因误认目标将一名路人撞成重伤。尽管龚某投案后谎称意外肇事,但警方通过监控和行车记录仪证实其具有主观杀人故意。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