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跑步与幼童相撞骨折 索赔5万被驳 一名年近70岁的老人在小区儿童娱乐区跑步时与一名2岁幼童相撞,导致其左股骨骨折并住院治疗。老人起诉幼童及其父母,要求赔偿损失5万余元。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老人擅入专属儿童活动区域且未尽安全注意义务是事故全部原因,而家长已尽合理监护职责,最终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