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河里捞出春秋编钟卖30万获刑5年 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文物局于10月10日发布典型案例,其中广西柳城县男子唐某生因倒卖二级文物“春秋蝉纹铜甬钟”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唐某生于2011年在河道捞沙时拾得该编钟并藏匿,2013年以30万元出售。法院认定其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构成倒卖文物罪,并追缴违法所得30万元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