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传智一审被判12年 2026年10月8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央巡视组原副部级巡视专员许传智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五十万元。经审理查明,许传智在2001年至2023年任职期间非法收受财物1072万余元,且在2023年下半年至2025年退休后,利用原职权或地位便利非法收受财物2587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