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拦截检查发现违禁电子烟

近日,罗湖海关在对进境旅客进行监管时,发现一名男性与一名女性同行旅客进入海关监管区,且两人均未进行主动申报。海关关员随即对两人实施拦截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该名女性旅客将一个蓝色物体从裤子左侧口袋扔进挎包内。经海关关员进一步检查,确认该蓝色物体为一支电子烟。

检测鉴定结果与处理进展

海关在现场对该电子烟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其内部烟油呈四氢大麻酚(THC)阳性。随后,该物品被送往专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果证实该电子烟内的烟油检出四氢大麻酚成分,确认为大麻。经核实,该电子烟毛重(含外壳)为24.18克,其中烟油净重为0.28克。

目前,该案件已移交给海关缉私部门进行进一步处理。

海关相关法律提醒

罗湖海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毒品的定义包括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海关强调,无论数量多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均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并予以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