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发生经过

根据山西省临汾市蒲县公安局9月12日发布的通报,2026年8月13日22时许,在国道520线(临延线)临汾市蒲县段74KM+400M处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导致两人死亡。

经调查,涉事驾驶员为蒲县薛关镇政府工作人员杜某某。杜某某在驾驶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醉酒驾驶(酒精含量为147.01mg/100ml)、超速行驶(限速40km/h,实际速度约52km/h)以及夜间未开启车灯。在国道520线薛关村东口,杜某某与推人力车过路的张某某、郭某某夫妻相撞。事故导致郭某某当场死亡,张某某在经医院抢救后无效死亡。

责任认定与处理进展

蒲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接警后进行了现场勘查等调查工作,并于8月22日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 杜某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承担主要责任。
  • 张某某、郭某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有关规定,承担次要责任。

目前,杜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该事故认定书已送达死者家属与杜某某,并通报至杜某某所在单位。

复核申请与后续安排

针对上述责任认定,张某某、郭某某的家属提出异议,并已向临汾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提交了书面复核申请。

临汾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表示已依法受理并启动复核程序。复核工作将对现场勘查、检验鉴定、证据材料以及原责任认定的依据进行全面审查。

公安机关在通报中强调,对于醉酒驾驶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且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公职人员不袒护、不降格、不拖延。目前,刑事办案与事故复核工作同步推进,复核结论将在依法依规后及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