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背景

近日,浙江宁波北仑盈运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因一项离职扣款规定引发社会关注。该企业主营光通信精密零部件生产,生产车间为恒温无尘车间。2026年7月11日,一名自称该公司生产线工人的网友匿名发帖投诉,称公司明文规定在7月至10月期间离职的人员将被直接扣除3000元薪资。

企业回应与理由

7月14日,涉事企业工作人员在接受采访时对此作出回应。企业方面表示,公司产品精度要求高,技术门槛高,新人入职后需要经过为期一个月的系统培训才能独立上岗。企业在招聘时已明确告知只招收长期稳定员工,不招收暑假工和短期工。

企业工作人员解释称,每年暑期都有求职者冒充长期工入职,但在完成暑假短期岗位后便主动离职,导致企业前期的培训投入白白损耗,造成资源浪费。为了缓解人员流失带来的损失,企业与合作劳务公司共同制定了这项离职扣款约定。工作人员坦言,即便设置了3000元的扣款门槛,仍有员工认为扣除后仍有收入而选择短期入职后辞职。

法律分析与专业建议

针对该规定,专业律师给出了法律判定。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的姚志斗律师指出,该规定涉嫌违法,因为辞职扣款是将公司的经营风险转嫁给员工,而法律并不允许这种行为。

法律分析认为,普通入职岗前培训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专项培训,因此不能成为企业扣钱的理由。即便该扣款条款在劳动合同中以书面形式写明并经员工签字确认,这类条款依然不具备法律效力。核心法律结论指出,企业不能通过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约定,将经营损耗转嫁给劳动者,无故克扣工资或强制赔偿均不符合法律要求。

为了解决“暑假工冒充长期工”的问题,律师建议公司可以采取更合规的管理方案,例如签署三年以上的合同并设置六个月试用期,或者主动设置“暑期短期工”的专属招聘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