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发现顶楼天台埋有土坟

近日,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的李女士反映,其于2017年购入一套位于单元楼顶层7楼的二手房。在购房后的8年多时间里,该房屋一直被李女士用于出租。直到2026年10月4日,李女士在与邻居聊天时得知,其自家客厅楼板正上方的楼顶天台上埋有一座坟墓。

据邻居介绍,该坟墓为简易土坟,由建筑垃圾堆砌而成,于2009年9月安葬一名病逝的7岁男童,该男童生前居住在同一院落中。李女士在得知此事后立即报警,民警到场对坟墓进行开挖,现场发现部分尸骨且牙齿清晰可见。目前,警方已将尸骨带走进行进一步鉴定,遗骸身份核查与事件溯源工作仍在推进中。

维权进展与面临的困境

李女士认为,原房东在交易过程中未告知楼顶埋坟这一重大信息,严重影响了房屋价值。然而,在尝试追责时,李女士发现原房东电话打不通,且当初的中介也未给予回复,目前维权陷入僵局。

针对此事件,法律专业人士提供了分析:

  • 披露义务:上海中联(成都)律师事务所的陈祖军律师认为,凡是可能影响买受人买房意愿、房屋使用价值和交易价值的重大信息,出卖人都应当主动告知。湖北炽升律师事务所的杨敏律师也表示,该事项足以影响房屋交易决定和估值,卖方负有主动披露义务。
  • 撤销合同的可能性:杨敏律师指出,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撤销权的行使设有双重限制,包括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或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由于李女士于2017年过户,至2026年才得知此事,已超过5年的最长除斥期间,因此通过“撤销合同+退房”路径在法律上极大概率无法走通。
  • 其他维权路径:律师建议李女士可尝试协商解除合同以获得补偿;或依据《民法典》第五百条,以原房东故意隐瞒重要事实为由主张折价赔偿。此外,由于天台属于业主共有区域,李女士可联合其他业主与社区,要求行为人将遗骨迁至公墓并恢复原状。

治理与监管反思

该事件引发了对基层治理的讨论。由于坟墓从2009年建成至2026年被发现,长达17年间物业及相关管理部门均未处置,被认为暴露了基层安全治理的监管盲区。同时,楼顶天台作为公共区域,其长期处于管理失序状态,导致此类隐蔽空间成为监管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