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背景与起诉原因
近日,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于7月8日开庭审理一起涉及32岁程序员高某猝死的案件。高某于2019年加入视源股份(CVTE)全资子公司广州视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从事软件开发,后升任部门经理。据其妻子称,高某在2024年调至新部门后,因人手不足需同时负责多个岗位,工作强度和时间显著增加,经常加班至深夜。高某的父亲透露,其子生前曾表示工作疲累并希望多休息。
2025年11月29日,高某在周末加班期间突发不适,送医后去世。其家属起诉公司的主要原因包括:一是认为高某长期处于随时待命状态且缺乏合理休息,其死亡与公司不合理的工作安排有关,故索赔精神损失费10万元;二是认为公司未妥善保管高某的办公及个人生活用品,导致遗物丢失和损坏。
协议争议与工伤认定
在法律诉讼之外,双方曾于2025年12月5日签署协议,由公司及工会共同向家属支付45万元作为“人道主义支持”。但高某妻子随后另案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该协议。
广州市黄埔区人社局出具的《认定工伤决定书》显示,综合高某的工作岗位、工作时间等因素及多方证据,其死亡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被视同为工伤。根据国家标准核算,其工亡待遇为116万余元。
法律专业解读
家属代理律师吴代月解释称,“视同工伤”是出于公平、公益和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目的,在难以证明损害由工作直接造成时参照工伤处理,而标准的“认定工伤”则需明确个体伤害与工作之间存在直接、必然的因果关系。
吴代月进一步指出,在司法实践中,对“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的认定并不局限于办公场所或合同、规章制度约定的时间,而是结合劳动者的实际工作状态进行认定,这也是高某被认定为视同工伤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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