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背景与经过

2026年7月6日,受台风持续强降雨影响,六蓝水库坝体出现缺口,洪水灌进广西横州市云表镇邓圩村。当天,村民陆翠连与丈夫韦先生在尝试关闭被洪水冲开的家门时,大量垃圾、木头及蛇类随水涌入家中。韦先生称,其中一条眼镜蛇咬住了陆翠连的脖子,陆翠连在尝试拔除时又被咬到手。随后,韦先生被洪水冲走一百多米,在抓住一棵树后幸存。

由于洪水导致道路中断且信号消失,救援人员无法进入,陆翠连被困家中。直到7月7日下午,在舅舅、邻居及村民的接力帮助下,陆翠连经由三轮车、冲锋舟及车辆转运,于17时许被送抵横州市人民医院,但最终未能获救。

争议焦点与各方回应

陆翠连的女儿韦女士及家属认为,咬死其母亲的蛇来自距离家两百多米的一处养殖场。据村民介绍,该养殖场负责人为李某,洪水期间该场被冲毁导致蛇类出逃,辖区内出现了蛇伤人险情。

针对此事件,各方回应如下:

  • 养殖户李某:主张没有证据证明伤人的毒蛇来自其蛇场。李某表示其蛇场无合法手续且被洪水冲垮导致亏损严重,无力承担赔偿,最多愿提供两万元的“人道主义”补偿。
  • 横州市自然资源局:在回复12345热线时承认,涉事蛇场位于商业街后侧私搭棚舍,位置隐蔽且紧邻民居区,未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属于无证养殖。该局表示,由于该点位不在常规巡查重点范围且此前缺乏举报线索,导致未能及时发现。目前,该蛇场已被责令整改并拆除。
  • 公安机关与政府:横州市自然资源局表示,该案此前移交公安机关,但因无法证明咬伤人的蛇来自该蛇场,警方未予立案。云表镇政府工作人员称,曾组织双方调解但未能达成一致。

后续安排与法律观点

目前,陆翠连的家属准备起诉养殖户李某。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师指出,根据《民法典》第1249条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应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