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经过

根据海南海口交警于10月16日公布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2026年10月9日12时57分许,在海南省海口市海琼高速南往北方向,颜某驾驶一辆无号牌电动三轮车,违法进入高速公路并实施逆向行驶。

当时,王某正驾驶一辆车牌号为琼A52***的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正常行驶。面对迎面而来的逆向电动三轮车,王某在猝不及防的情况下采取紧急避让措施以避免正面剧烈碰撞。由于高速公路车速快且惯性大,该货车随后失控冲出车道,撞向路边防护栏并发生侧翻。

事故结果

此次事故造成了以下结果:

  • 重型货车侧翻且受损严重;
  • 高速公路防护栏出现大面积损毁,公共道路设施受损;
  • 货车驾驶人王某身体受轻伤;
  • 相关高速路段的通行秩序受到严重阻碍。

责任认定

经交警部门现场勘查及调查取证核实,当事人颜某驾驶非机动车违法驶入高速公路并在其上逆向行驶,被认定为造成本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交警部门指出,颜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两项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第六十七条规定非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基于上述事实,交警部门最终认定,当事人颜某(电动三轮车)承担本起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