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背景与经过
10月29日,有网友发帖称在江苏南京同曦万尚城的星巴克,一名男子在不消费的情况下占座,在被店员提醒后认为店员态度差,随即报警。10月30日,发帖网友进一步透露,该男子已连续多天到店占座且不消费,此前店员并未多言,但当天店员持菜单提醒其“这边需要消费入座”,该男子认为店员态度差,在当场投诉无果后报了警。经民警调解,该男子最终离开了门店。
涉事星巴克门店工作人员证实了此事,并解释称根据公司规定,店内桌上摆放了“请消费入座”的提醒牌。虽然这并非强制要求,但若进店人员不消费,店员会持续提醒。
社会观点争议
此事引发网友讨论。部分网友认为长期占座是边界感缺失、契约意识薄弱的表现,无视商业经营成本,将商家的包容视为理所应当的权利。另有分析认为,部分人员未能区分商业场所与公共免费空间,商业门店座位默认服务于付费客户,而公共图书馆、公园才是真正的公共资源。
与此同时,也有网友为不消费占座者辩护,认为他们是潜在消费者,且门店应对老人、小孩或临时休息的人员予以通融。
法律专业分析
湖北炽升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经昕分析认为,“消费入座”的做法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由于商家未设置最低消费门槛,仅将“消费”作为落座的前置条件,因此不属于法律禁止的最低消费或强制消费。
从合同关系来看,未消费顾客与门店之间尚未成立消费买卖合同,不存在商家排除消费者权利或加重消费者责任的无效格式条款。且门店通过桌上标牌提前公示规则并履行告知义务,并非落座后临时驱赶,程序上合规。店员询问消费意愿在法律上属于合同“要约”阶段确认缔约意愿的正常经营行为。
李经昕进一步指出,要求商家无条件为老人、小孩提供免费爱心座位属于道德层面的倡导,并非法律强制义务,强行要求商家做到这一点可能构成“道德绑架”。他认为商家以盈利为目的无可厚非,理性选择是“用脚投票”,不认可规则可以选择不去消费,但不能据此认定商家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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