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收费计价方式调整
成都市近日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进行了调整。2026年8月24日,成都市人民政府以第249号政府令公布了《成都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并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随着新办法的实施,自2007年起施行的旧暂行办法同步废止,该旧规运行时间近20年。
旧规执行情况与争议
在本次调整前,成都市执行了一套由成都市发改委于2011年发布的计价标准(成发改收费〔2011〕1334号文件)。该标准在执行的14年间,规定了一环内白天时段起价为10元/小时,且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第一小时后每半小时3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此外,一环外二环内、高新南片区及桐梓林片区起价为8元,之后每半小时2元;二环外三环内起价6元,之后每半小时1元;三环外起价2元,之后每小时1元。夜间(19时至次日8时)小车统一收费为2元4小时,包月200元。在上述标准中,仅停放不足15分钟免收服务费。
2026年7月,有市民通过四川省网络群众工作平台反映,临时停车十多分钟仍按半小时或一小时收费,认为不合理。
管理规模与资金流向
据成都交投智慧停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披露,在中心城区“5+1”区域内,由该公司管理的临时占道停车场超过900个,覆盖泊位4.8万个。这些泊位由公安交管部门统一规划设置。在资金管理方面,收取的费用全额上缴市财政,执行收支两条线,并每年接受审计。
改革方向与背景
针对市民反映的问题,成都市发改委在回应中表示,正在牵头修订相关管理办法,并提出“合理确定并逐步缩小计时单位时长”的改革方向。
在车辆保有量方面,成都机动车保有量已增至817万辆,其中2025年一年新增51.46万辆,保有量稳居全国城市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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