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正式施行与监管范围

2026年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生效。该法典明确禁止将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剩余物直接用于饲喂生猪。在监管范围方面,所有养殖场以及散养户均被纳入此次监管。

违规处罚标准

根据法典规定,养殖者不得使用未经高温、发酵等规范处理的泔水或厨余垃圾直接投喂生猪。对于违规行为,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将责令改正,一般情形下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若涉及规模化投喂或引发动物疫情等严重情节,罚款区间将提升至10万元至100万元。对于造成重大后果的违规行为,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严管原因与潜在风险

此次严管主要基于防疫与食品安全考虑:

  • 疫情传播风险:数据表明,非洲猪瘟病毒可在泔水中长期存活,且普通煮沸难以彻底灭活。在国内早期的疫情中,高达62%的案例与泔水饲喂直接相关,泔水被视为关键传播途径。
  • 有害物质污染:现代餐饮泔水成分复杂,常含有高盐高油、洗涤剂、重金属、沙门氏菌及寄生虫卵等有害物质。
  • 对健康的影响:长期饲喂此类物质不仅会降低肉质、延迟出栏,还可能导致沙门氏菌和寄生虫卵通过猪肉传播至人类餐桌,危害人体健康。

资源化利用的合规路径

新规并非全面禁用厨余喂猪,而是强调必须经过无害化处理达标后方可资源化利用。具体要求包括:

  • 处理工艺:必须由专业机构采用120℃以上高温灭菌或标准化发酵工艺进行处理。
  • 管理要求:处理后的餐厨剩余物需检测合格,并留存完整的溯源台账。
  • 使用方式:在符合上述标准后,方可限量搭配全价饲料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