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评分标准与构成

2026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上海市户籍的标准分为72分。该评分办法由上海市高校招生和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定,由毕业生要素和用人单位要素两部分组成。申请人需通过这两项要素的累加得分达到或超过72分方可申请落户。

毕业生要素分细则

  • 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得24分,学士、本科生得21分。
  • 毕业学校:第一类高校(含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在沪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等)得15分;第二类高校(含其他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海各本科高校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得12分;其他高校得8分。若最高学历阶段在上海高校就读,可额外加2分在沪学习分。
  • 学习成绩:根据专业(班级)综合排名评定,前25%得8分,26%-50%得6分,51%-75%得4分,76%-100%得2分。
  • 外语水平:CET-6级或成绩达425分以上、专业八级得8分;CET-4级或成绩达425分以上、专业四级得7分;外语、艺术、体育类专业外语课程合格得7分。
  • 计算机水平:毕业研究生得7分;理科类专业(含数学、电子信息、电气、自动化、计算机、管理科学与工程类)计算机高级水平或免予此项要求的专业得7分;文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得7分。

用人单位及其他加分项

用人单位要素包括与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非劳务派遣)可得5分。此外,录用上海市重点发展专业毕业生、承担国家或上海重大工程专业匹配、或在崇明、金山等远郊公益单位工作,分别可加3分。

在荣誉与竞赛方面,国家级荣誉(如三好学生)或全国竞赛一等奖可加10分,地方赛区一等奖加5分,此类荣誉与竞赛累计上限为15分。

直接落户通道

部分毕业生符合基本条件即可直接落户,无需打分:

  • 博士研究生;
  • 在沪各研究所、高校的应届硕士,以及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设学科的应届硕士;
  • 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的本科毕业生;
  • 在五大新城或南北转型区域教育、卫生单位工作的“双一流”本科应届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