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忠孝被立案审查调查
据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监委对沈阳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沈阳市铁西区委原书记郭忠孝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违纪违法事实
经调查,郭忠孝在思想政治与履职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 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政绩观错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 对抗组织审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
-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并违规使用公务用车;
- 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并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
- 违规收受财物,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承发包以及执纪执法活动;
- 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工程项目、结算工程款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处理决定与后续安排
通报指出,郭忠孝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由于其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且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规定,经辽宁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辽宁省委批准,决定采取以下措施:
- 给予郭忠孝开除党籍处分;
- 由辽宁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
- 终止其辽宁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沈阳市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
- 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 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财物一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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