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清辉名誉权侵权案一审判决
2026年8月17日,胖东来公布了诉经济学家宋清辉名誉侵权案的一审结果。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认定,宋清辉在多个社交平台持续发布贬损、诋毁胖东来的言论,构成名誉权侵权,判令其赔偿胖东来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30万元,并须在指定的全国性报纸上刊登道歉声明。
案件起因于2025年3月29日,宋清辉在微博超话中评论称胖东来是“一家没有什么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只能变着花样靠流量活着”。随后,宋清辉在多平台发布包括“胖东来不务正业”、“于东来初中没毕业,我看不起这种爱作秀的小老板”以及“河南企业界的耻辱”等措辞。胖东来曾针对此纠纷发布长达15页的《情况说明》,从文化目标、体制政策、商品管理技术等层面反驳其指控,并最初提出追责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法院在判决中指出,宋清辉在胖东来发布侵权处理公示前的早期言论属于主观意见表达,未使用侮辱性词汇;但在公示后,其持续发布“无赖企业”、“邪恶势力”等攻击性言论,已超出舆论监督的正当合理限度。宋清辉则辩称其言论属于正常的商业分析及宪法赋予的言论自由,并在判决后公开表示不服,扬言将上诉。
胖东来批量维权及其他案件进展
在8月17日发布的第十三次侵权处理公示中,胖东来共涉及4起案件:
- 商标权纠纷案:李某某开设名为“胖DL严选”的抖音账号,在账号名、直播和商品宣传中使用“东来”、“胖DL”等标识并销售近似商标商品,二审法院判决其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赔偿61574.59元。
- 名誉权纠纷案(二审中):赵某某利用“中言说”、“伪善计”等7个账号发布497条侮辱诽谤视频,播放量超400万次,通过影射代号和捏造事实贬损胖东来及其创始人。一审法院认定侵权,目前三名被告已上诉,等待二审开庭。
- 名誉权纠纷案(待开庭):苏某某使用“惊梦人”账号在抖音、小红书、快手、今日头条等平台发布关于胖东来商品定价、员工薪资、供应链运营的不实言论,目前已立案待开庭。
企业维权逻辑与目的
胖东来表示,公司将加大力度进行权益保护和严厉打击各类严重问题和侵权事件。其持续向社会公示侵权案件的目的在于提升更多人的法律意识,为行业及社会提供清晰的案例范本和科学有效的应用参考,以遏制因误解和无知带来的负面影响和资源浪费,共同推动社会文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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