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员工要求补缴社保引发闭店

近日,江苏徐州一家饭店在停业后,通过店门口的LED门头屏滚动播放闭店理由。该店负责人齐先生(化姓)在屏幕中称,一名厨师在主动离职后发送律师函,要求饭店补缴社保并提起劳动仲裁。齐先生表示,由于店铺无法承担赔偿,被迫选择闭店,并提醒其他餐饮老板“擦亮眼睛,谨慎选择员工”。

事件起因与双方争议

据齐先生介绍,该饭店因经营不善原计划于9月底闭店。一名后厨凉菜厨师在得知消息后,于8月25日结清工资离职,并于次日发送律师函,要求补缴社保及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总金额约5.4万元。

齐先生称,该员工于2023年5月入职,当时双方商定将企业福利、补助及社保费折算成工资直接发放,并在合同中作了说明。他承认此举是双方为了“节约成本”的考虑,并表示该厨师此前曾称家里需要用钱,同意将社保费直接发给个人。

齐先生表示,在得知相关新规后曾与员工沟通,表示可以缴纳社保但需核算成本并相应调整工资,但对方当时表示“不用缴”。

法律依据与专业分析

根据2025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提前针对不缴纳社保的“约定”被视作无效,若劳动者离职要求补偿,该诉求将被支持。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指出,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强制性法定义务,约定“工资包含社保”属于无效约定。他认为,相关人员可向人社局社保稽核部门投诉,行政机关将责令补缴并加收滞纳金。但若饭店能证明厨师是结清工资后自行离职,法院可能不会支持其经济补偿金诉求。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建议,企业可优先协商一次性了结,若进入仲裁可提交工资流水、离职结清证明等进行抗辩,并在补缴后起诉追回已发放的社保补贴。

后续处理情况

天眼查数据显示,该饭店成立于2019年,目前已被注销。齐先生在LED屏内容引发网络关注后已将其撤下。针对记者提出的查看劳动合同、工资证明及律师函等材料的要求,以及联系涉事前员工的请求,齐先生予以婉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