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发布与适用范围

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10月8日发布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宣布从即日起至11月8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中国首次以规章形式,将企业实施劳动管理、且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劳动法律制度保障。

该征求意见稿共包含54条内容,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平台企业以及平台用工合作企业的概念进行了厘清。通过相关概念的界定,该办法覆盖了网络主播、网约货运司机、网约车司机、网约配送员等主要新就业形态群体。

基本劳动权益保障内容

征求意见稿在明晰基本劳动权益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 平等就业权益:要求企业不得违规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且不得在平台就业中为劳动者设置歧视性条件。
  • 劳动报酬权益:要求企业制定合理的报酬分配办法并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同时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最低工资保障范围。
  • 休息权益:要求企业合理确定周最长工作时间及日最长工作时间。
  • 社会保险权益:明确平台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参加职业伤害保障。对于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险责任。

管理规范与职责分工

该办法旨在适应新就业形态特点并回应劳动保障关切,重点涵盖了规范算法与劳动规则、分类规制企业用工形式、畅通劳动纠纷解决渠道等内容。同时,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企业代表组织、工会以及政府部门等各方的职责,并规定了部门监管职责及违反本办法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