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国安领导干预司法被判刑
近日,国家安全机关披露了两起利用信息差冒充国安干警实施诈骗的典型案例。
在首起案例中,谢某某通过编造“在国家安全机关工作多年”及“深得领导器重”等谎言,虚构国家安全机关领导干部的身份。谢某某在实施诈骗过程中,吹嘘自己具备办理减刑以及干预司法的能力,通过多次招摇撞骗,非法牟利人民币500余万元。国家安全机关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最终谢某某因犯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数罪并罚,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
在另一起案例中,境内某公司的负责人谎称其公司为国家安全机关的关联企业。该负责人以帮助对方完成项目或获取“国企”身份为诱饵,在与其他企业和人员洽谈商务合作时从事诈骗活动。目前,国家安全机关已会同有关部门对该负责人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侦办过程中。
诈骗套路拆解
国家安全机关分析指出,此类不法分子的手段通常分为三个步骤:
- 建立人设:不法分子通过互联网查阅国家安全机关的公开事项和历史沿革,编造虚假经历,冒充工作人员或谎称公司为关联企业,伪造官方身份假象。
- 抛出诱饵:在取得初步信任后,声称拥有特殊渠道或与领导关系密切。具体表现为谎称能帮助承揽工程、谈成贸易项目、将他人招录进国家安全机关工作,或声称能解决棘手问题及干预司法。部分骗子还会出示伪造的公章和国家机关文件以增强可信度。
- 索要钱款:一旦受害者上钩,骗子便以“运作费”、“担保费”或“好处费”等名目索要钱款,随后以事情正在运作为由拖延或直接失联。
国家安全机关提示
国家安全机关强调,其在开展执法办案、人员招录等活动时,均有严格的保密要求和制度规范。任何打着国家安全机关旗号要求汇款转账,或声称能帮忙安排工作、疏通关系、招揽工程的行为均需谨慎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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