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背景与总体考虑

近日,中央政法委印发《关于依法从严查处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央政法委有关负责同志于10月12日对此进行了解读。

在出台背景方面,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我国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可控且持续稳中向好,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具体表现为:一是食品安全犯罪呈现出网络化、专业化、链条化等特点;二是执法办案中存在行刑衔接不够顺畅、相关制度有待完善等短板;三是相关领域食品安全犯罪仍高发频发,特别是近期发生的“甲醛白菜”、“敌敌畏消杀”和“药水杨梅”等事件严重冲击了食品安全底线,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在制定《意见》的总体考虑上,政法机关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肉制品、校园食品、保健食品、蔬菜水果等社会高度关切的重点领域;坚持严的主基调,通过刑罚惩戒提高违法犯罪成本,形成震慑以倒逼生产经营者守法自律;坚持依法治理,将法治思维和方式作为治理支撑,推动食品安全治理常态长效。

依法从严查处的具体要求

《意见》围绕政法机关依法从严查处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提出了三方面具体要求:

  • 突出打击重点:聚焦肉制品、校园食品、保健食品、蔬菜水果等重点领域,以及生产加工、网络销售、终端餐饮、食品进口等重点环节,深挖案件线索并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 坚持依法从严:对侦查、逮捕、起诉、审判、刑罚执行等刑事诉讼的全过程及各环节提出依法从严要求,严格控制缓刑和免予刑事处罚的适用,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依法从重判罚。
  • 加强督办指导:针对重大疑难复杂的涉食品安全案件,通过类案指导、个案督办等形式加大督促指导力度,以提升办案质效。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措施

《意见》要求政法机关加强与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衔接,推动出台食品安全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规范性文件。

具体措施包括:明确证据转化、检验鉴定、案件移送标准等规则,旨在解决当罚不罚、以罚代刑、移送程序不规范及案件标准不明确等问题。此外,还将推动建立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加快数据共享,促使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实现无缝对接和双向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