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服购买原则与频次

针对家长关心的购买问题,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相关负责人明确,中小学校服应遵循自愿购买原则,由学生和家长自主决定。今年,教育部会同相关部门持续推进包括校服在内的“三项整治”工作。3月发布的新版基础教育规范管理负面清单中,严禁强制购买校服,以及利用购买校服牟利、侵害群众利益。

在决策流程上,学校应当进行深入论证,并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以确定是否选用校服。负责人强调,严禁未经集体决策选购校服,且不得以仪容仪表或校园活动为由设置穿着门槛。

关于购买频次,校服采购通常每3年一个时段,分别在小学一至三年级、四至六年级、初中阶段及高中阶段的起始年级采购,毕业年级不组织采购。款式选用后应保持相对稳定,以减少家长的重复支出。此外,对于孤儿、残疾儿童、烈士子女及家庭困难学生,应采取措施无偿提供校服。

质量保障与采购提示

为确保校服安全合格,教育部提供了三项采购提示:

  • 认准标准:强制性国标《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和《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严控pH值、可分解致癌染料及甲醛;推荐性国标《中小学生校服》则细化了缩水率和贴身面料棉纤维含量等指标。采购合同中应注明上述标准。
  • 核对标识:根据7月1日起施行的修订版《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学生服应当标注安全类别及纤维成分和含量。采购单位在接收校服时应查看质量标识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家长在自行购买时也可主动查看。
  • 依托机制:推行“双送检”机制,在供货企业送检的基础上,鼓励采购单位结合实际再次送检。

监督机制与地方实践

在监督方面,学校成立的校服选用组织应当以家长和学生代表为主体,有意愿的家长可作为代表参与选用环节。

部分地区已采取具体措施提升透明度:福建泉州市通过“泉教育”智慧云平台搭建校服采购备案查询系统,实现全链条可追溯;安徽亳州利辛县则建设校服超市,允许教师、学生及家长代表现场挑选面料材质。

此外,教育部于2026年7月17日印发《中小学校服管理十条》,重申学校是校服选用、采购和管理的法定主体,坚持民主决策、公开透明、家校共治和学校主导原则,严禁行政部门越权替代学校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