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背景
陈婷(化名)出生于1970年,于2003年5月12日在福建省厦门市与刘海(化名)登记结婚,两人育有2个孩子。陈婷表示,2008年起全家申请移民澳洲,但刘海因公司经营考虑仅申请了澳洲永居权,双方约定由陈婷在澳洲负责孩子教育和家庭后勤,刘海在国内打理公司赚钱。
2024年12月,刘海通过微信向陈婷表示要离婚。2025年8月,双方就离婚纠纷问题诉至法院,陈婷请求法院判令准予离婚并分割财产。
监控取证争议
在法庭上,陈婷提交了监控视频作为证据,称其发现刘海在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3月23日的三个月期间,有60余天在家,期间有陌生女性80多次上门。陈婷认为这些女子疑似提供上门按摩服务并与刘海发生了不正当关系,怀疑对方嫖娼且存在金钱交易。
刘海对监控视频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不予认可,主张视频系窃听窃录形成且没有原始载体。他辩称是因为背部疼痛叫上门按摩人员,并未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
法院认定与后续
法院经审查发现,由于刘海报警称陈婷安装间谍设备,该证据的原始载体被派出所扣留,法院与派出所沟通后尚无法取得原始载体予以核对。
一审法院认为,尽管两人是夫妻关系,但刘海同样享有隐私权。由于陈婷私自隐匿安装摄像头,具有严重的不法性和背俗性,因此法院决定对该监控证据不予采用。
陈婷表示警方已介入调查,但暂无处置结果,警方称已抓到几个人,正在研判案件是否超过追溯时限。律师指出,取证手段违法时法院有权排除证据,陈婷可向警方反映违法线索,即便超过追诉时限,警方仍可查明事实,但可能无法对刘海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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