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与处罚金额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对携程集团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具体处罚包括:没收违法所得16.58亿元,并处以罚款35.21亿元,罚没款合计51.79亿元。其中,35.21亿元的罚款额占携程2025年中国境内销售额的7.5%,为平台经济反垄断领域迄今为止最高比例的罚款。

市场监管总局认定携程实施了两种垄断行为:一是要求部分酒店开展独家合作,构成限定交易行为;二是强制部分酒店给予“全网最低价”,构成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行为。

核心整改措施

7月25日,携程发布公告表示全盘接受并服从处罚决定,公布了五个方面共19项整改措施:

  • 停止独家合作:全面下线一级委托分销(特牌)合作模式,杜绝强制或变相强制商家进行独家合作,不再执行相关合作协议,并取消不合理的流量安排。
  • 保障自主定价权:全面下线二级委托分销(金牌)合作模式,停止要求商家提供“全网最低价”。携程已于2026年3月下线“AI生意助手”(原调价助手),并即日起停止挂牌通调价及下线挂牌通功能。
  • 规范人员行为与退款:要求业务人员未经商家同意不得擅自调整价格。同时,携程将向相关二级委托分销合作酒店全额退还因挂牌通调价行为扣除的订单储备金,共计人民币122,781,078元。
  • 优化经营环境:取消原有的一、二级委托分销合作收费标准,建立新佣金模式;全面取消平台调整商家价格的合同条款,下线“智选特惠”等促销类别以减轻商家压力。

事件背景与影响

据调查,携程利用流量分配机制、平台规则及技术手段对酒店经营者实施控制。在原有的“挂牌体系”中,特牌酒店享受流量倾斜但需独家合作,金牌酒店需承诺价格比其他平台低20元或5%。这些要求通常由业务经理口头传达,若商家不达标将面临降级或限流惩罚。

此外,被指控的“调价助手”功能被认为在未经商家同意的情况下强制下调房价。市场监管总局认为,这些行为限制了酒店经营者的跨平台经营,侵害了其自主定价权,并提高了市场进入壁垒,对在线旅游行业的健康发展构成系统性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