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电第一股”确定终止上市
10月16日晚间,*ST康佳A(000016)发布公告称,公司当日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根据公告,公司股票将在深交所公告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予以摘牌。
此次终止上市系主动申请。*ST康佳A于2026年9月14日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主动终止上市相关议案,并向交易所提交了A股、B股股票终止上市申请材料。该申请已获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这意味着,这家于1992年即在深交所上市、被誉为“彩电第一股”的公司,其A股与B股将同时告别资本市场。
经营业绩持续不振导致亏损
财报数据显示,*ST康佳A近年来经营业绩持续低迷。2022年至2025年期间,公司归母净利润分别亏损17.23亿元、22.58亿元、37.26亿元和125.82亿元,四年合计亏损额超过200亿元。2026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为38.52亿元,同比减少26.6%;归母净亏损1.73亿元,同比减亏54.93%。
针对亏损原因,公司在半年报中解释称,2026年上半年消费电子业务受上游供应链持续波动及产品成本走高影响,产品结构及价格策略调整未能有效对冲成本上涨压力,导致业务毛利空间受挤压。尽管期间费用持续优化,但毛利获取仍未有效覆盖期间费用,导致经营利润处于亏损状态。此外,公司的半导体业务仍处于产业化初期,虽有部分产品实现产业化销售,但尚未实现规模化及效益化产出,整体经营同样处于亏损状态。
后续安排与投资者提示
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依托原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设立并代为管理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挂牌转让。*ST康佳A已与江海证券签订《委托股票转让协议》,聘请其为代办机构,负责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并授权办理股份退出登记、重新确认及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关于股份确权、登记和托管的具体安排将另行公告。
公司提示投资者及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在股票摘牌前应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深股通等业务。对于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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