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住房限购与赠与政策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8月7日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策的通知》。该通知明确,非京籍家庭购买五环内商品住房的社保或个税缴纳年限由“2年”调减为“1年”,调整后非京籍家庭在全市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社保或个税缴纳年限统一为“1年”。在购房套数方面,社保或个税缴纳满1年的非京籍家庭在五环内可购买1套商品住房,多子女家庭可再多购买1套,而在五环外则不限购买套数。此外,在房屋赠与政策上,父母将家庭名下本市商品住房赠与子女的,不再核验子女的购房资格。
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新政适度提高了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具体标准为:购房家庭中1人为公积金缴存人的,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二套房最高额度为100万元;夫妻双方均为缴存人的,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为240万元,二套房最高额度为200万元。
针对特定条件,最高贷款额度可进一步上浮:
- 城六区户籍居民家庭在城六区外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可上浮20万元;
- 购买住房符合本市建筑绿色发展支持政策的,最高可上浮40万元;
- 本市户籍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购买住房的,可上浮40万元。
完善公积金机制与提取政策
在贷款额度与缴存年限的挂钩机制方面,1人为缴存人的每缴存一年可贷款20万元,夫妻双方均为缴存人的每缴存一年可贷款40万元,核算时以夫妻双方中缴存年限较长的一方计算,不足一整年的按一整年计算。
此外,对于在本市无住房或仅有1套住房且已结清公积金贷款的本市缴存人家庭,再次购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同时,政策扩大了存量房“带押过户”范围,支持本市公积金贷款存量房在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后,由买方申请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清偿卖方原有的公积金贷款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在提取政策上,居民家庭可凭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本市自住住房装修,提取额度不超过发票金额的50%,且最高不超过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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